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工布江达县地处西藏自治区东南部,念青唐古拉山南麓,雅鲁藏布江以北,东邻波密、林芝县,南接米林、加查、桑日县,西连墨竹工卡县,北至嘉黎县。全县东西长180公里,南北宽71公里,总面积12886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5.4万亩,林地面积65.57万公顷,草场面积17.2万亩。全县辖6乡,3镇,88个行政村。总人口2.8万人,其中农牧区人口2.3万人,占全县总人口的94%,有藏、汉、回、门巴、珞巴、隥人等多种民族,藏族占全县总人口的94%。行政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,1986年,林芝地区恢复成立以后,工布江达县正式列入林芝地区。县城驻地果林卡,人口4300余人,是全县的政治、经济和文化中心,县城距自治区所在地拉萨市276公里,距林芝地区行署所在地八一镇130公里。自然环境全县地势西高东低,南北山峰林立,尼洋河由西向东横贯全境。县内最高海拔6691米,最低海拔3180米,平均海拔3600米,相对高差1700—2000米。由于我县处于这样的地理位置和地形,在印度洋暖湿气流作用下,形成了高原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类型,气候温暖湿润,温润宜人,雨量充沛,人称“西藏江南”。全县野生动植物、森林、水利、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丰富。